整体主义
整体主义是指历史上统治阶级提倡的关于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的一种道德原则与伦理学观点。抽象地强调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整体利益乃至为之作出牺牲。在西方,古希腊伦理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从逻辑上说城邦先于个人和家庭,因此人们行为首先必须考虑城邦利益: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继承业里士多德的整体主义思想,根据整体大于部分的哲学现点,提出不能适应公共福利就不能具有真良好的品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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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编辑本段
诗歌简介
整体主义诗歌创作方法认为人的本质意义在于存在和整体的关联之中,只有整体才是有意义的存在实体,诗歌的创作是将整体主义思想运用到诗歌文学实践中去。
作为整体主义的成员,宋渠、宋炜以创作诗歌为主,石光华、杨远宏除了创作诗歌之外也从事整体主义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1989年之后,整体主义的活动逐渐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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