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婚
基本介绍编辑本段
|
|
基本内容编辑本段
群婚是人类最初的 婚姻形式。存在于原始时代血缘家族公社时期至 母系氏族社会前期。相当于 考古学上的整个 旧石器时代。群婚家庭是血缘家庭与对偶家庭的过渡家庭形式。
其前期为血缘群婚,即由血缘集团内部同一辈分的男女成员互相婚配。后期则发展到两分组织间的族外群婚,即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则禁止婚配。这两个集团或是氏族,或是胞族。
血缘群婚在世界上早已绝迹,但族外群婚的残余在亚、欧、英洲等地却广泛存在过。而近代澳人利亚部分 土著居民盛行的按性别组织分成婚级的级别婚(两个婚级者),则属于族外群婚的低级形式, 夏威夷人的普那路亚婚是属于他的高级形式。至今世界上一些民族中流行的婚前性自由、姊妹共夫、兄弟共妻、妻姊妹婚、夫兄弟婚、—夫多妻等婚俗,都是群婚的遗迹。
美国民族学家亨利·摩尔根认为,有些民族所保留的与群婚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也是存在过群婚的证据。例如,北美印第安 易洛魁人女子。 称白己的和姊妹的子女均为子女,她们都被子女们称为母亲;称兄弟的子女为侄,被侄儿女们称为姑。男子称自己的和兄弟的子女均为子女,他们都被子女们称为父亲;称姊妹的子女为甥,被甥儿女们称为舅。兄弟的子女互称兄弟姊妹,姊妹的子女也如此;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则互称表兄弟姊妹。这种亲属称谓制度与外婚制群婚相对应,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群婚实行集团外婚制,与血缘群婚的同辈之间、队兄弟姊妹通婚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群婚的进一步发展,便转变为对 偶婚。
现在中国云南的 摩梭人在保持 一夫一妻制的同时,有“走婚”的现象,可以和其他的男子或女子保持性关系,其实就是群婚的遗留状态。至于在 现代社会中维持正常的婚姻状态下,一些高收入高文化的白领,玩的集体换妻游戏,虽不是正常状态,但反映了一夫一妻制在解决性本能问题上的困境。
附件列表
本站全部内容禁止商业使用。文本内容除另有声明外,均在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中国大陆(CC BY-NC-SA 3.0 CN)许可协议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