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对硫磷
甲基对硫磷俗称甲基1605,学名O,O-二甲基-O-(4-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工业产品为带蒜臭的黄棕色油状液体,纯品为白色结晶,熔点36~36.5℃,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加热会异构化,高温或遇碱易分解。急性毒性LD50值:对大白鼠经口为14~24mg/kg,对兔经皮为300~400mg/kg,属高毒级农药。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甲基对硫磷在3类致癌物(对人体致癌性尚未归类的物质或混合物[1])清单中。[2]
基本介绍编辑本段
|
|
基本信息编辑本段
中文名称:甲基对硫磷。
别名:甲基1605;O,O-二甲基-O-(对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Metaphos;Metron。
危险标记:14(剧毒毒品)。
包装方法: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1.0 mm,每桶净重不超过150 kg;钢板厚0.75 mm,每桶净重不超过100 kg);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理化性质编辑本段
主要成分:含量: 25%,50%甲基对硫磷乳油;25%甲基对硫磷水面漂浮剂。
熔点(℃):35~36。
沸点(℃):158℃/266.6 Pa。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蒸气压(kPa):1.29 MPa(20℃)。
燃烧热(kJ/mol):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在中性或弱酸性介质中较稳定,常温下贮存一年,有效成分含量无显著变化。
禁配物:强氧化剂。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磷、硫的氧化物等毒性气体。在碱液中能迅速分解。
溶解性:微溶于石油醚,易溶于脂肪族和芳香族的卤素化合物中,难溶于水及石油。
生产方法编辑本段
甲基对硫磷是在1944年由德国法该公司的G.施拉德尔合成的,1949年由该公司开始投产,其后许多国家都有生产。生产方法有两种:
①三氯硫磷法将黄磷经氯化再与硫磺反应制得三氯硫磷,然后在低温下慢慢加入到过量甲醇中,反应生成O-甲基硫代磷酰二氯,分离后再与过量甲醇混合,在低温下滴加液碱,生成O,O-二甲基硫代磷酰氯,最后在溶剂中将其与对硝基苯酚在铜盐催化剂和纯碱的存在下进行缩合反应,制得甲基对硫磷原药,中间体的反应式为:
PSCl3+CH3OH─→CH3OP(S)Cl2+HCl
CH3OP(S)Cl2+CH3OH+NaOH─→(CH3O)2P(S)Cl+NaCl+H2O②五硫化二磷法将黄磷与硫磺反应制得五硫化二磷,再与甲醇反应生成二甲基二硫代磷酸,然后通氯得到O,O-二甲基硫代磷酰氯,中间体的反应式为:
P2S5+4CH3OH─→2(CH3O)2P(S)SH+H2S
(CH3O)2P(S)SH+Cl2─→(CH3O)2P(S)SCl+HCl
由O,O-二甲基硫代磷酰氯制得甲基对硫磷的过程与①法相同。
主要用途编辑本段
甲基对硫磷具触杀和胃毒作用,能抑制害虫神经系统中胆碱酯酶的活力而致死,杀虫谱广,常加工成乳油或粉剂(见农药剂型)使用,主要用途是防治多种农业害虫,由于毒性高,要严格按规定施药,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农业应用编辑本段
毒性甲基对硫磷属高毒杀虫剂。纯品大鼠急性经口LD50为61-67毫克/千克,急性吸入LC50为120微克/立方米 (4升),大鼠急性无作用剂量为5毫克/千克,狗经口无作用剂量为0.1毫克/千克/天。
剂型50%乳油,25%水面漂浮剂,1.5%、2.5%、3%粉剂。
特点其作用机制及杀虫谱与对硫磷相似。但该药的药效比对硫磷低,且残效短,对人、畜的毒性也较低,但它仍属高毒农药。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防治棉花、水稻、果树害虫。
应急处置编辑本段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予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就医。
呼吸系统防护:生产操作或农业使用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工作服不准带至非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若是液体,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在专家指导下清除。若是固体,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氧化氮、氧化硫、氧化磷。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干粉、泡沫、砂土。
管理信息编辑本段
操作的管理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烟雾或粉尘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的管理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运输的管理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废弃的管理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洗涤器除去。
毒理学资料编辑本段
急性毒性:LD50:14~42 mg/kg(大鼠经口);18.3~32.1 mg/kg(小鼠经口);300~400 mg/kg(兔经皮)。LC50:120 mg/m3,4 h(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曾给5名志愿者口服甲基对硫磷约4周,发现甲基对硫磷的最小中毒剂量为每人每天30 mg或者约0.43 mg/(kg·d)。
代谢:可经胃肠道、呼吸道、皮肤和黏膜吸收。气态、雾态、气溶胶状态或粉状的易为呼吸道吸收,液态可经眼黏膜、皮肤或肠胃道吸收。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有机磷的速度较皮肤吸收迅速而完全,但从防止农业使用时中毒着眼,皮肤吸收显得特别重要。有机磷进入体内后,迅速分布至全身各器官组织,并与组织蛋白牢固结合。有机磷在体内的分布特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进入途径,在首先接触的组织中存留量较多。肝脏是主要生物转化代谢器官,其他组织,包括肺及脑亦具有一定的转化代谢活性。本类物质经体内转化后排泄很快,主要通过肾脏排出,少量从粪便排出。中毒机理:参见“甲胺磷”。
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动物和人类均缺乏证据。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性:鼠伤寒沙门氏菌667 μg/皿;大肠杆菌:10 mmol/L。微核试验:大鼠腹腔注射2.5 mg/kg,5 d。
生物降解性:甲基对硫磷在各种环境对象中的代谢与对硫磷极为类似,只是更加易于分解。在普通土壤中,经过7 d时间95%被分解。
应急医疗编辑本段
诊断要点
⑴具有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的一系列表现。
⑵少数患者病程中出现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⑶部分中毒患者可出现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⑷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
⑸尿中对硝基酚含量增高。
处理原则
⑴口服中毒者应迅速催吐,反复彻底洗胃。洗胃液用碱性溶液或清水,忌用高锰酸钾溶液。
⑵皮肤污染者应尽快用肥皂水反复彻底清洗,特别要清洗头发、指甲。
⑶阿托品类及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均有良好疗效,中、重度中毒患者两药并用。
⑷对症治疗。
预防措施
对生产、加工有机磷化合物的工厂、生产设备应密闭化,防止外溢;搬运、喷洒农药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工作时穿长袖衣裤,戴口罩、帽子及手套;农药盛具要专用,单独储放,禁与食品等混放,加强管理和教育。稻田使用时,要加强手部及小腿下1/3的皮肤保护,防止污染,并避免下风侧操作。用药后要等田水中含量下降至安全浓度以下才可下田,一般5 d左右为宜。此外,生活性中毒问题亦应积极防止。国外制订农作物中最高容许残留量为1 ppm。该品残效期较长,故食用作物在收割期前1个月就应停止喷洒该品。在蔬菜类的短期农作物上不使用对硫磷。
使用方法编辑本段
1. 棉花害虫的防治 棉红蜘蛛、棉蛉虫、红蛉虫用甲基对硫磷乳油1500-2500倍液(每亩有效成份15-25克)喷雾。此剂量可防治棉蚜、棉蓟马、棉盲蝽。
2. 水稻害虫的防治三化螟每亩用50%乳油50-75毫升,对水50-75 千克喷雾。稻纵卷叶螟、稻叶螟、稻飞虱、稻蓟马每亩用50%乳油50-75毫升,对水50-75 千克喷雾。
注意事项编辑本段
1.不能和碱性农药混用。
2.对瓜类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3.甲基对硫磷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治疗可采用注射或服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还应控制肺水肿、脑水肿和呼吸抑制。
监测方法编辑本段
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⑴植物酯酶法和底物法(韩承辉等:《环境化学》,19⑵:187~189)。
⑵直接进水样气相色谱法。
实验室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 | 类 别 | 来 源 |
气相色谱法 | 水质 | GB 13192—91 |
气相色谱法 | 水和土壤 | GB/T 14522—93 |
气相色谱法;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空气和废气 | 国家环保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酶-氯化铁比色法 | 空气 | 杭士平主编:《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第二版) |
气相色谱法 | 固体废弃物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译:《固体废弃物试验分析评价手册》 |
气相色谱法 | 食品 | GB/T 5009.20—1996 |
气相色谱法 | 农作物、水果、蔬菜 | 国家商检局编:《农药残留量气相色谱法》 |
国家标准 ⒈中国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⒉环境标准
中国(TJ 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0.01mg/m3(一次值)中国(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得检出(一级)
1.0mg/L(二级)
2.0mg/L(三级)
附件列表
本站全部内容禁止商业使用。文本内容除另有声明外,均在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中国大陆(CC BY-NC-SA 3.0 CN)许可协议下提供。